归档时间:2020-12-10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
作者:县政务和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4 18:51     信息来源: 益阳市政府网     浏览数: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

  

  为进一步推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为我市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制定本服务指引。

  一、缴存服务

  办理场所:公积金各营业网点服务大厅。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开户登记表》(市公积金中心网站“www.yygjj.com”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市公积金中心网站“www.yygjj.com”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缴存起始月份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经办人)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8.《住房公积金年审表》(市公积金中心网站“www.yygjj.com”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各营业网点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二) 个人账户设立

  1.单位办理账户设立

  (1)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开户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批量新开户的单位提供《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纸质表格及电子表格,纸质表格须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新开户提供《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新增、停缴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审核→综合柜员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2.个人缴存者账户设立

  个人缴存者是指:

  ①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

  ②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益阳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缴存人(简称“外地缴存人”)。

  办理要件: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进账单。

  办理流程:提供办理要件→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审核→综合柜员开立个人账户→银行进账 →柜员打印汇缴书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信息变更提供:

  (1)变更批准文件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社团法人证书(社会团体)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年审表》(市公积金中心网站“www.yygjj.com”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信息变更提供: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挂失、变更申请审批表》(市公积金中心网站“www.yygjj.com”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办理要件→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审核→柜员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四)注销登记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审核→柜员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五)账户转移

  因单位撤销或其它原因,职工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单位批量转移提供单位发生变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经办,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转移提供职工的调令或证明,由职工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供办理要件→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审核→柜员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须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离休、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要件:

  1.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提供《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新增、停缴申请表》(表四,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账户封存提供破产、撤销或解散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账户启封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表三,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供办理要件→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审核→柜员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七)账户的冻结和解冻

  须冻结和解冻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应向所在营业网点提出申请,报市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使用审查组”审批。

  办理要件:

  1.申请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院裁决书或检察院冻结令原件和复印件。

  3.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申请书。

  5.申请单位解冻证明。

  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供办理要件→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申请→报法规科审核→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柜员办理冻结和解冻手续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中心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单位付款凭证(已完成年审的,按正常汇缴基数缴款,每月一次)。

  2.补缴的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纸质表格及电子档案,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缴存者提供银行进账单。

  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供办理要件→综合柜员做汇缴和补缴入账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九)年审――缴存基数调整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每年都要接受年度审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

  办理要件:

  1.《益阳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审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益阳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表格)。

  3.上年度12月份(或本年度6月份)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发放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缴存职工存在多个账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申请表》,为职工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初审→网点主任审核盖章→柜员进行年审登记、调整基数。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5个工作日办结(缴存基数或比例不足的除外)。

  (十)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申请条件:

  1.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亏损;

  (2)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60%;

  (3)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且须在单位内部公示7日;

  (4)申请报告中应明确恢复正常缴存的时限。

  2.申请缓缴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日前两个年度连续亏损;

  (2)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50%;

  (3)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且须在单位内部公示7日;

  (4)申请报告中应明确恢复正常缴存的时限。

  办理要件:

  1.近两年单位财务报表。

  2.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住房公积金少缴或缓缴决议书》、《单位恢复正常缴存时间承诺书》。

  3.《益阳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www.yygjj.com”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所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审查→市法规科审核→报管委会审批→柜员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由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发放,用于查询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还贷、计息等公积金业务,还可用于个人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归个人所有,个人可重设密码,不收工本费和年费。

  1.批量办卡流程:

  各营业网点向银行提供办卡信息→办卡成功通知单位专管员到中心领卡发给职工→职工领卡后到银行修改密码。

  2.遗失补卡办理流程:

  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领卡并修改密码。

  

  二、提取服务

  办理场所:公积金各营业网点服务大厅。

  提取条件:

  1.职工家庭当前无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购买、建造、翻(扩)建、大修自住住房。

  3.有两次(含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在外地购建住房、偿还外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含本地及外地)本息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非工作原因、非原籍或非夫妻两地分住原因,在外地购建住房、偿还外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偿还外地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现房提取

  办理要件:

  1.一年之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无《契税完税凭证》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办证的相关证明。

  2.购买外地现房还须提供异地工作、原籍或夫妻两地分住证明,以及家庭无两次(含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3.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

  1.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前账户余额,且不大于《契税完税凭证》计税总额,一套房仅限提取1次。如需贷款预留借款人6个月的还贷额。

  2.所购房产为两人(含)以上按份共有的,按提取申请人所占产权份额计算提取金额。

  3.所购房产为两人(含)以上共同共有的,产权份额按人平分,按提取申请人所占产权份额计算提取金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购买期房提取

  办理要件:

  1.经房管部门备案的两年之内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2.须冻结提取金额10%保证金。

  3.购买外地期房还须提供异地工作、原籍或夫妻两地分住证明,以及家庭无两次(含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4.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5.本人联名卡或本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

  1.提取《期房购房合同》备案日期(合同上未显示备案日期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账户余额,且不大于购房总额。一套房仅限提取1次。如需贷款预留借款人6个月还贷额。

  2.所购房产为两人(含)以上按份共有的,按提取申请人所占产权份额计算提取金额。

  3.所购房产为两人(含)以上共同共有的,产权份额按人平分,按提取申请人所占产权份额计算提取金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冻结10%保证金→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购买二手房提取

  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按现房提取方式办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须提供:

  办理要件:

  1.买卖双方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买卖双方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的三方提取协议。

  3.买卖双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公积金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联名卡、卖方个人储蓄卡。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提取金额:

  1.不大于《契税完税凭证》的计税总额。如需贷款预留借款人6个月还贷额。

  2.所购房产为两人(含)以上按份共有的,按提取申请人所占产权份额计算提取金额。

  3.所购房产为两人(含)以上共同共有的,产权份额按人平分,按提取申请人所占产权份额计算提取金额。

  办理流程:买卖双方携带办理要件到各营业网点签订《三方提取协议》→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客户办妥两证后提交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过户手续办妥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购买福利房和衔接部分产权房提取

  办理要件:

  1.一年之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房管部门的购房批复原件和复印件、《分户计算表》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不大于购房总价款或本次衔接应付款。如需贷款预留借款人6个月还贷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五)建造、翻建(扩建)提取

  城镇自建住房办理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国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建造、翻建工程预算原件和复印件。

  6.翻建(扩建)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7.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求在建房屋主体封顶。

  8.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村民宅基地自建住房办理要件:

  1.《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

  2.建造、翻建工程决算原件和复印件。

  3.翻建(扩建)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4.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求在建房屋主体封顶。

  5.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工程决算。如需贷款预留借款人6个月还贷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实地调查确认→柜台提取→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大修住房提取

  大修住房需牵动或拆换房屋的部分主体构件,且一次性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办理要件:

  1.房屋大修前由提取人提出申请。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质量监督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批准文件。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付款凭证。

  5.经实地勘察确认大修房屋行为属实。

  6.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7.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不大于施工合同金额。如需贷款预留借款人6个月还贷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实地调查确认→柜台提取→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购拆迁安置房提取

  办理要件:

  1.属地拆迁部门批准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2.购买安置房合同。

  3.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4.安置房所在村委出具的允许购买安置房证明。

  5.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6..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实际付款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实地调查确认→柜台提取→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离休、退休提取

  办理要件:

  1.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已办理封存手续。

  3.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当前账户本息余额并销户。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买断工龄、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刑事处分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办理要件:

  1.国有单位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审批表或有关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民营企业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或本单位出示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触犯刑法被开除公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已办理封存手续,且无本地其他单位为其续缴住房公积金。

  3.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一次性销户提取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调离本市、出境定居提取

  办理要件:

  1.调令或调动函原件和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已办理封存手续。

  3.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一次性销户提取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一)提前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本金

  办理条件:

  1.借款人用住房公积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的,可在借款期限内的任何时间段办理。

  2.借款人及其配偶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不得低于12期月还款额,且须留足6个月还贷额。

  办理要件:

  1.个人身份证原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2.本人联名卡。

  提取金额:提取还贷额不得低于12期月还款额,且账户内须留足6个月还贷额。

  办理流程1:客户提供办理要件→综合柜员受理→客户银行进账→综合柜员审核确认→客户签字→打印还款凭证→客户领回单。(现金偿还)

  办理流程2:客户提供办理要件→综合柜员受理确认→客户签字→打印还款凭证→客户领回单。(住房公积金偿还)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二)提前结清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办理条件:

  1.借款人用住房公积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借款期限内的任何时间段办理。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全部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须达到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办理要件:

  1.个人身份证原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2.本人联名卡。

  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次实际还款金额。

  办理流程1:客户提供办理要件→综合柜员受理→客户银行进账→综合柜员审核确认→客户签字→打印还款凭证→客户领回单。(现金偿还)

  办理流程2:客户提供办理要件→综合柜员受理确认→客户签字→打印还款凭证→客户领回单。(住房公积金偿还)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三)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

  办理要件:

  1.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抵押物凭证复印件(加盖借款银行章)。

  4.最近12个月还款记录(打印凭证)。

  5.无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6.偿还外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须提供异地工作、原籍或夫妻两地分住证明。

  7.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8.个人还贷卡。

  提取金额:不大于12期还款额,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间隔时间须大于12个月。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四)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办理要件:

  1.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异地工作、原籍或夫妻两地分住证明,以及家庭无两次(含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3.最近12个月还款记录(打印凭证)。

  提取金额:不大于12期还款额,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间隔时间须大于12个月。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五)支付房租提取

  办理要件:

  1.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2.廉租房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本地无自有产权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6个月以上房租支付费用凭证;

  5.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6.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

  1.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提取额不超过全年租赁费。

  2.通过市场租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家庭收入超过1000元/月(含),每年提取公积金不大于1200元;家庭收入小于1000元/月,每年提取公积金不超过2400元。

  3.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间隔时间须大于12个月。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六)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办理要件: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金领取的存折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提取间隔时间须大于12个月,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月标准的12倍。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办理要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销户证明或死亡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死亡职工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该条件适用于住房公积金余额超过10000元时)。

  4.单位已办理封存手续。

  5.提取人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10000元(含)以内由配偶全额销户提取,10000元以上按《公证书》分配金额提取。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八)本人、配偶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办理要件:

  1.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提供的医药费支付清单及个人负担部分支付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医保报销凭证。

  3.提取申请人和配偶与患者之间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

  5.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6.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重病、大病界定:

  ⑴浸润型肺结核

  ⑵高血压Ⅲ期

  ⑶肺心病(出现心力衰竭者)

  ⑷冠心病(出现心力衰竭者)

  ⑸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⑹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

  ⑺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

  ⑻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⑼甲亢病(重症)

  ⑽脑出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后遗症

  ⑾帕金森氏病

  ⑿肝硬化

  ⒀肝移植术后治疗

  ⒁尿毒症透析治疗

  ⒂肾移植术后康复期治疗

  ⒃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⒄恶性肿瘤术后康复期的治疗

  ⒅克罗恩氏症。

  提取金额: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九)本人、配偶遭遇重大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办理要件:

  1.有关管辖部门、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重大事故、灾难证明原件(客户提供现场影像资料留档)。

  2.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申请人和配偶与受灾者之间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须提取配偶公积金或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5.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重大灾难界定: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等。

  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承担的费用。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报法规科审核→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使用审查组”审批→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须报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使用审查组”,于公积金使用审查组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提取

  办理要件:

  1.个人提交退出缴存申请原件。

  2.当前无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配偶代办手续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须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一次性销户提取账户内的本息。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十一)期房保证金(冻结)提取

  办理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期房保证金冻结通知单。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的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冻结金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审核确认→客户签字→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三、贷款服务

  办理场所:公积金各营业网点服务大厅。

  申请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扩)建、大修住房用于自住,权属清晰,拥有该住房的全部产权或共有产权,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状态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缴存状态正常;

  2.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缴存状态须处于正常;

  3.借款申请人其个人公积金账户须预留六个月还贷额。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2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记录。

  (四)申请贷款仅限于在益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扩)建、大修的自住住房。

  (五)已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六)同意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等综合评价借款申请人的收入、信用和还款能力;同意公积金中心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七)同意办理贷款保证担保手续,并以所购买、建造、翻(扩)建、大修房产作抵押。

  (八)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发放之前须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九)公积金缴存地在非益阳行政区域内的缴存人在益阳申请公积金贷款,除须满足申请条件二至七条外,还须满足:

  1.申请人夫妻双方在贷款申请网点开立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从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地预转12个月还贷额且自愿冻结。

  2.只能选择在贷款申请网点开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按月对冲一种方式偿还贷款,并于每月20日之前,将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或按季度、按半年度预缴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提供一名本地联系人及其有效联系方式。

  (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第二至七条。

  2.购买现房或益阳市中心城区经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允许个人缴存者贷款的楼盘期房须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或一次性补缴公积金一年以上。

  3.购买区县(市)经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允许个人缴存者贷款的楼盘期房须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

  4.一次性补缴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夫妻双方均应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月缴存额之和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5.个人缴存者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不足一年还贷额的,应一次性补足。

  6.个人缴存者偿还贷款只能选择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按月对冲一种方式,并于每月20日之前,将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或按季度、按半年度预缴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7.个人缴存者应在公积金账户中自愿冻结一年还贷额。其冻结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最后结清贷款时使用,或作为因借款人违约进入司法程序时的备用偿贷资金。

  8.须提供一名本市在岗职工作为联系人,并留下其有效联系方式。

  办理要件:

  (一)贷款基本资料

  《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资料清册》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个人身份证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和户口簿等有效个人身份证明)。

  2.借款人当前为已婚状态,提供结婚证或同一页面显示婚姻关系的户口本。

  3.借款人当前为离异状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未再婚证明。

  4.借款人当前为未婚状态,提供户籍证明及未婚证明。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6.夫妻双方各自的收入证明。

  7.若有代理人代办的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公证书》原件。

  8.按照不同情况,还需提供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购房人的上述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关系证明原件。

  (二)贷款种类及所需资料

  1.期房按揭贷款

  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两年之内的购房合同原件、相应的(具体首付比例详见贷款政策)首期付款凭证、土地使用证总证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借款人所购期房为已与市公积金中心和担保公司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商品住房。

  2.购买现房贷款

  提供契税发票及签发日期在1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且两证发证时间间隔不超过三年。

  3.建造自住住房贷款

  城镇规划区内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或1年之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村民宅基地自建房提供《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及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或1年之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主体已封顶。

  4.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贷款

  大修自住住房经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翻(扩)建自住住房经房地产、规划等管理部门出具的翻(扩)建批文;拟大修或翻(扩)建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实地勘察后确认符合大修、翻(扩)建要求,且借款申请人已与施工单位签订大修、翻(扩)建住房的合同。

  5.二手房贷款

  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提供买卖双方已签订的由房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买方已支付的30%预付款凭证;原产权人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申请人已办理过户手续参照购买现房贷款办理。

  6.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与原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7.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申请人缴存所在地出具近一年内连续缴存公积金证明、无公积金贷款余额记录证明、在贷款申请网点开立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各营业网点审批→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放款。

  贷款审批过程中,借款申请人须到各营业网点进行贷款面谈,形成面谈记录。

  实施贷前面谈的情形有:①潜在风险较高的贷款申请;②购买非签约楼盘现房和二手房;③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④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其他情形的贷款申请,面谈与面签一并进行。

  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从资料受理到签订贷款合同时限不超过13个工作日。

  (三)对冲偿还贷款关联及欠款偿还

  1.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关联

  办理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如须关联配偶信息,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配偶同意关联公积金账户声明。

  办理流程:

  客户提供要件材料→柜员审核对冲还贷申请→打印申请书→客户签字→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2.柜面分期还款(现金)

  职工贷款出现逾期时,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欠款偿还。

  办理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联名卡。代配偶办理还款手续的,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要件材料→柜面查询欠款总额→银行现金进账→营业网点审核→柜员进行分期还款操作。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四)贷款信息修改

  公积金贷款基本信息包括:借款人及配偶还贷账号、联系地址、电话等。客户如须更改,须提供有效证明,向各营业网点提出申请,柜员即时办理。

  (五)贷款结清解押

  办理要件:个人身份证明,贷款结清函。

  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营业网点审批→担保公司办理解押手续→房管部门撤销抵押。

  办理时限:借款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相关凭证,即时办理。

  (六)贷款保证金退还

  办理要件:

  1.分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贷款结清函(贷款结清情形下)。

  2.保证金缴款收据。

  3.贷款保证金由个人缴交的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的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保证金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在业务系统中查实《房屋他项权证》号或查实贷款是否结清→柜员审核确认→客户填写保证金退还审批单→营业网点审批→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七)抵押物置换

  办理要件:抵押物置换申请书(见附件)、产权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如有共有人须提供同意办理抵押授权书)、拟置换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查实借款人贷款情况签署意见→担保公司出具置换抵押物的意见→法规科审核→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使用审查组”审批→办理置换抵押手续。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待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个工作日办理。
   四、信息查询

  办理场所:公积金各营业网点服务大厅。

  查询渠道: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或单位通过业务柜台、电话、网络、自助查询终端等渠道就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办理进行咨询。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yygjj.com。所有服务网点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查询内容:网上查询可提供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提取、计息、贷款明细。柜台查询服务提供职工或单位的明细账信息;电话服务热线仅提供政策咨询,不受理账户基本信息查询。

    查询所需要件:

  1.通过柜台查询的,职工应出示个人身份证;

  2.通过自助查询终端或网络查询的,职工应输入本人个人身份证号或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号,单位经办人员应输入单位相应信息。

  查询时限:通过业务柜台、网络中心、服务热线、自助查询终端申请查询的,当场予以答复;申请查询超过三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单位或职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人。


  五、政策咨询

  咨询渠道:办理场所的柜台、客户服务热线、网上客户服务中心等。

  答复时限:柜台及电话咨询当即答复,疑难问题或网上回复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六、投诉建议

  投诉渠道:办理场所的柜台、意见箱和意见簿、投诉热线、网上客户服务中心等。

  反馈时限:市公积金中心收到投诉建议后,在第一时间与投诉人沟通,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七、服务窗口

  (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地址、电话

  服务

  网点

  服务热线

  传 真

  地 址

  市直

  0737-4382057

  0737-4382033

  益阳市益阳大道138号金源大厦西5楼

  赫山

  0737-4434054

  0737-4434054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中路鑫源大厦三楼

  资阳

  0737-4320456

  0737-4329610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东路188号(马良小区正对面)

  安化

  0737-2210098

  0737-2210098

  安化县东坪镇新开路与迎春路交汇处

  桃江

  0737-8827868

  0737-8827868

  桃江县桃花江大道北侧跃宇?富锦花园二楼

  沅江

  0737-2722500

  0737-2805389

  沅江市沅江大道139号(新市人民政府对面)

  南县

  0737-5230618

  0737-5243828

  南县兴盛路与沿湖路交汇处

  大通湖

  0737-5664299

  0737-5664299

  大通湖区工行大通湖分理处院内

  


  附件:

  关于申请变更抵押物的报告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

  本人于    年  月  日在贵中心获得公积金贷款       万元,用于购买        栋   层   号住房一套,并将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现因开发商将该栋住宅楼高度由原设计的    层变更为   层,经开发商与本人协商一致,本人所购住房变更为    栋    层    号,并重新签订了购房合同。特申请以此房产作为新的贷款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 押 物 清 单

  抵押人

  

  住址

  

  电话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地址

  

  建筑面积

  原值

  评估值

  抵押率%

  抵押值

  房屋产权证编号

  

  

  

  

  

  

  本人承诺:本人与贵部及担保公司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委贷合字   行  号)除抵押物变更外,其他合同条款本人仍将继续严格履行。以新设定的抵押物作为抵押反担保。

  

  公积金中心审批意见:             申请人:

  担保公司意见:                   开发商意见:

  房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新闻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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