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提出申请;
2、社区民警审验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
3、申请材料不全、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领证时间,并及时将申领人居住信息录入系统。
4、符合条件的,公安派出所或派出所社区务室即可有受理。
5、执社区民警审验的材料和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