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2 10:04     信息来源: 局行政审批股     浏览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公告

 

安化县大福镇刘吉初诊所法人(负责人)工作异动,经本人申请,不再从事医疗服务工作,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拟依法予以注销。

现将注销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42-202248日,若有异议请在2022年4817时之前以信函形式向安化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股反映,信函以寄件日期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37-2563736。

附件:拟注销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名单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

拟注销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法人

登记号

注销原因

安化县大福镇刘吉初诊所

刘吉初

PDY07566043092317D62112

法人(负责人)工作异动,经本人申请,不再从事医疗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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