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要求,现将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整治清单第11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一是未设立“一院一档”制度,环保档案不齐全;二是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 二、整改时限 2022年9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1.完善环保档案; 2.按照排污许可证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 四、整改措施 1.立即建立“环保档案”; 2.根据本机构类别及污水处理特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每天二次自行检测,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五、整改完成情况 安化县第三民医院针对通报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至2022年7月31日,已经建立了“环保档案”,并完善相关资料,包括环境管理制度、废物废水处理流程及第三方处理检测合同、环评资料等;每天二次自行检测,与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了合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委托检测,并密切关注结果确保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六、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2年8月2日至8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737-2563720 联系地址:安化县城南区罗绕典358号安化县卫生健康局二楼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