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中心系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管理,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负责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核定与支付养老金工作,并按年度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负责参保人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受理参保人咨询、查询、举报等工作,负责对乡镇人社中心业务经办进行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2020年我中心内设股室9个,所属事业机构0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个账和职业年金股、离退休管理服务股、基金征缴股、稽核股、财务股、统计与信息股、参保登记股、生存认证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54.97万元。因机构改革本单位是成立的新单位,收入支出没有可比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24万元,占96.83%;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占3.1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2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0.97万元,因机构改革本单位是成立的新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没有可比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9%,因机构改革本单位是成立的新单位,财政拨款支出没有可比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2.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68万元,占43.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90.05万元,占50.51%;卫生健康支出(类)16.84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类)30.7万元,占3.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3.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45.72万元,支出决算为33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待支付给乡镇的人头经费以及乡镇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95.2万元,支出决算为34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19年未支付给乡镇的工作经费以及人头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94万元,支出决算为4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14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支付给乡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经费、乡镇参保工作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1万元,完成预算的130.4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因机构改革本单位是成立的新单位,公务接待支出与去年没有可比性。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超出预算的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没有预算,因机构改革本单位是成立的新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与去年没有可比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1万元,占76.5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23.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6个、来宾1500人次,主要是乡镇工作人员及参保群众办理社保业务和上级领导部门检查指导社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维修费、燃油费的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辆于2020年9月已上交。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中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74 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支付给乡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经费、乡镇参保工作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中心开支会议费0.2万元,用于召开困难企业养老保险“缴一办一”工作会议,人数45人,内容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下发的湘人社函〔2019〕197号文件精神,更好地维护困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社保工作的日常开展;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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