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干部力量,根据安编发〔2022〕40号文件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6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机关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信念坚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具有一定岗位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安化县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3、身体健康;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6、进入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入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3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安化县乡村振兴局(3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737-7223270); 3、报名资料:《安化县乡村振兴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证件需看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文秘职位除外,采取公文写作进行面试)。 3、笔试、面试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县人社局1楼会议室。 (四)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安化县乡村振兴局选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与调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对象,对拟调入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调入手续。 五、工作纪律 1、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0737-7223270。 附件2 2023年安化县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化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