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精神,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规定,我局修订了《安化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修订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5月28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至县人社局。 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737-7822212,邮箱:18807376981@163.com,通讯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269号。
附件:安化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修订意见稿与附件.pdf
初审:李 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