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人社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益人社发【2015】39号)、《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益人社发【2016】57号)《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益人社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与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我局人社工作行政执法工作与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现将我局2016年度推行依法行政与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法治人社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 (一)统筹安排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建立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局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与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与法治人社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工作小组每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与法治人社工作例会,研究交流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制定县人社局依法行政与法治人社建设2016年度工作要点,并在局网发布,以供局属各单位参照执行。 (二)研究部署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用制度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规范行政权力,确保各项行政决策行为民主、依法、科学,我局先后召开6次依法行政与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并通过局网站公开发布。 (三)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为建立健全局务会议学法制度,我局积极组织学法活动和举办依法行政与法治人社专题讲座。我局多次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和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员工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本系统员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为促进法制人社建设打好坚实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全面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项行政权力和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管理服务事项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加快调整内部机构编制和职能设置,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按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严格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做到不越权、不滥权、不弃权。 (二)规范部门合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实行部门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部门合同必须经过部门法制机构组织合法性审查,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三)法制机构设置适应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的需要。我局设置专门的政策法规股,由张文近同志担任专职股长,完全适应本局推进依法行政与法治人社建设的现实需求。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对于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行量化标准,并及时公布与局网。 (二)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影响企业权利义务的公共政策,要落实重大事项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认真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坚决防范引起重大社会问题的发生。对重大决策举行听证会,严格落实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和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结合市、县的具体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重视做好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向社会发布施行的文件发布前需经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所有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备案率达到100%,并在县、局网上予以公布。 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及时受理并查处违法案件。我局劳动监察局、劳动仲裁院和工伤鉴定股等行政执法部门分工明确,依法受理投诉案件,从未有过推诿与拖延处理现象。通过日常检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中排查行政违法行为,以期对其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案件办结严格遵守限时办结制度,无一起超过限定时间的案件办结行为。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建立并严格遵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三)实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无不适用或适用不发、错误的行为发生。 (四)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今年元月7日,我局向县公安局移送安化海川达矿业有限公司振兴煤矿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该公司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恶意欠薪规定,请求予以立案侦查。 (五)按要求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今年11月份,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法规股组织劳动监察局和工伤认定股认真对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指定时间范围内的案卷进行“回头看”,搞好自我评定,并于11月28日至市局报送相关案卷。 (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今年我局于10月25日至28日、11月11日至19日,分别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和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员工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培训与考试,切实提高了本系统员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监督 (一)加强财政监督。按照基金收支两条线,开设财政专户管理,无挤占挪用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力求精准。无违规开立和使用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无违规存储基金;无未按规定对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无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不符;无违规使用专用收据和票据;无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基金;无将基金用于平衡其他财政预算,或者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二)加强审计监督。在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上,做到流程规范、责任到人、落实一事两岗两审制度。无未按规定建立业务、财务、信息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未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计算和记录个人账户信息;无违反业务规程、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规定以及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修改社会保险信息;市县各级审计部门每次对我局进行财务审计均未发现任何问题。 (三)加强行政监察。突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对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法资格准入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其的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考试,努力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全局未发生行政违纪违规案件。 (四)加强法制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积极探索引入调解机制,加强协调,有效减少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认真研究并拓宽行政复议的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通过行政复议切实加强层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为有效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下,尝试引入行政复议决定前调解机制,对于行政相对人双方意见不一致,但有可能调解解决的案件,主动采取协调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调解。同时试行建立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对于维持或调解成功但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案件,通过向有关部门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建议完善制度,改正不足之处,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减少各种纠纷和矛盾。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95%以上。本局未发生行政行为违法行为。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依照职权确定并主动在局网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明确了各股室、二级机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并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在局网公开。 (三)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答复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推诿、拒绝答复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我局对部门网站维护及时,运行正常,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准确,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化法制学习教育,开展学法考法。遵守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依法行政,局党组要加强对法制学习教育的领导,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学习培训工作计划,落实学习培训工作措施,确保局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不少于2次。积级采取灵活多样的学法形式,通过组织法律、法规专家讲座,开展法制学习,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法制培训,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扩大普法宣传面,确保了全局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15天。今年8月与9月份,我局全体干职工参加湖南普法考试的学习与考试,每人进入如法网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并保证了每个员工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二)实行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3月份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于5月份出台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确定了法规股作为执法普法的主管单位,并纳入工作方案,且已严格落实到位,有力保证了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八、开展依法行政与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按照市县有关依法行政与法治人社建设文件精神,在系统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2016年,我局医保中心被提名为“2016-2018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中。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是加快向现代化步伐迈进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法治安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