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化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8 17:01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数:

AHDR-2023-09004

安人社202328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安化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与推进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南区、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将《安化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518日印发

                              


安化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

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各级各部门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帮扶工作的要求和《中共安化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化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乡振组发〔2023〕2号)精神,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实现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致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中求进,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落实好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等政策,对尚未外出务工、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分类细化就业帮扶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脱贫户实现就业实现2023年全县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务工总量不低于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致富。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就业水平稳中提质的目标实现。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机构

成立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星乔任组长、总经济师文展望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局办公室、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技工学校、各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南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就业服务中心,由陈九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分工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情况归集等。各成员单位明确精干业务力量,成立专班,全面负责各项任务内容具体实施,并确保时限内优质高效完成。

四、工作内容

(一)拓展就业渠道,稳定外出务工规模

1.推进劳务输出。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重点将脱贫人口、监测户作为优先就业帮扶对象,为有组织集中返岗人员提供便利出行服务脱贫人口、监测户凭实名制车票与就业证明材料申报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标准:省外就业400元/人年,市外省内200元/人年,县外市内100元/人年。支持和鼓励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成功介绍1名脱贫人口到县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脱贫人口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列支。(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各乡镇。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劳务协助。继续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长株潭等地区劳务协助对接,签订劳务协作协议,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开展“点亮万家灯火”就业帮扶、“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通过“湘就业”、“安化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对岗位信息收集发布,为脱贫人口与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

(二)落实帮扶政策,支持就地就近就业

3.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在人才招聘、职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见习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就业创业政策与服务方面持续支持我县“六大强农行动”升级,实施“安字号”品牌培育工程,着力培育“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做强安化黑茶主导产业,做大中药材、油茶、小籽花生、小水果等特色农业。持续做好安化黑茶茶艺师劳务品牌的后续管理与品质提升工作,年内培训茶艺师500人以上,通过培树劳务品牌,劳动产业发展从而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各乡镇)

4.鼓励返乡创业。做好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动态监测,各乡镇要督导各社区、村劳务经纪人准确掌握其原务工地点、返乡原因、返乡后的就业意愿和人数规模等情况,建立数据台账,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及时精准开展“311”服务;要积极落实好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职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政策;继续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鼓励引导安化籍在外企业家、社会成功人士和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鼓励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各乡镇)

5.发展壮大就业帮扶载体吸纳就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厅委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载体的示范带动效应,吸纳带动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在全县范围内评选一批“就业帮扶基地”和“就业帮扶车间”,明确了申报条件、认定程序、评审规则与奖励办法,就业帮扶基地奖补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就业帮扶车间奖补资金从县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各乡镇)

6.用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根据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不低于3000个,其中安置脱贫人口就业不低于80%,公益性岗位包括生态护林、水库看护、乡村保洁、乡村道路管护、便民服务等岗位,各乡镇具体负责本乡镇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使用监管和协助农业农村、水利、交通、林业等部门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聘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引导指导各村(社区)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尤其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轻度残疾人、因家庭等原因导致无法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和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县局每月将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收集,实时开展督导督查。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

(三)优化帮扶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就业能力

    7.精准监测跟踪服务。依托县乡村振兴局的全国扶贫开发信

息系统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各乡镇督导各社区(村)每月下旬将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务工情况汇总名单及时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按规定及时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对其中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人员,通过村(社区)劳务经纪人实时开展“311”(3次岗位信息推荐、1次职业培训信息推送、1次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各乡镇、村(社区)要完善就业监测预警机制和问题整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服务、跟踪销号。县局将脱贫人口就业服务质量和成效纳入对乡镇绩效考核、村级平台奖补考核和村级劳务经纪人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因素(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

8.精准实施技能提升。继续实施脱贫人口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时掌握培训意愿与培训需求,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职业技能培训要融入全省“三高四新”战略和全县茶旅文体康发展战略,支持校企合作培训,根据培训需求和技工院校专业开设等情况,组织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促进培训就业“二合一”。结合培训意愿与需求,开展电焊、电工、茶艺、家政、种养、电商等实用技术培训,按规定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就业竞争力,实现技能稳岗、技能增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技能大赛,打造一批靠技能就业、靠就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配合县乡村振兴局完成200人的乡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就业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各乡镇)

9.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脱贫人口就业。依托县、

乡镇、村(社区)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311”就

业服务,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劳务输出、开展职业培训、支持就业帮扶载体建设、指导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扶持就业创业等措施,确保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重点支持易地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促进搬迁群众楼上“安居”楼下“就业”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各乡镇)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已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和省市年度促进就业真抓实干先进地区评价指标,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务必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按照责任分工充分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加强调度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行月调度制度,自方案下发当月起,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6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月底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报告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要从严抓2022年度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和各级年度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县局将抽调业务强的工作人员,成立督导组,常态化督导乡村两级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

3.强化考核激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与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一同纳入各责任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和绩效评估。对在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履行或者履职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严肃问责。

4.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与组织专项活动、进村入户等手段相结合,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稳岗就业决策部署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率。围绕乡村振兴主题,选树一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

 

 

 

 

 

 

 

 

 

初审初校:文展望

复审复校:刘少岩

终审终校:龙星乔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