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事项名称 |
“四减”内容 |
清理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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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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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清理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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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1 |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注销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1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1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1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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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注销登记表
2.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
3.单位申请注销报告 |
具体材料(3)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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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2)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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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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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 2.审批 3.注销清算 4.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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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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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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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动”次数 |
到现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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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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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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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2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2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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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离退休人员社发信息修改表
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
具体材料(3)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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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2)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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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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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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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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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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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动”次数 |
到现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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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1)次 |
|
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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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2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2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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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
具体材料(2)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
具体材料(2)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
具体材料(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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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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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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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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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动”次数 |
到现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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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1)次 |
|
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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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7)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7)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7)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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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
2.社保卡或银行卡(折) |
具体材料(2)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
具体材料(2)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
具体材料(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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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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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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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动”次数 |
到现场(1)次 |
|
到现场(1)次 |
|
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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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1)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1)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1)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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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
2.银行卡 |
具体材料(1)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
具体材料(0)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
具体材料(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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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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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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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动”次数 |
到现场(0)次 |
|
到现场(0)次 |
|
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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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失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1)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1)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1)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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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劳动合同书》
2.申请断档补缴的情况说明
3.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 |
具体材料(3)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断缴补缴名册 |
具体材料(1)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断缴补缴名册 |
具体材料(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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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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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动”次数 |
到现场(1)次 |
|
到现场(1)次 |
|
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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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申报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7)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7)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7)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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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或户口本 |
具体材料(1)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或户口本 |
具体材料(1)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或户口本 |
具体材料(1)份 |
|
|
|
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初审3.审核4.审批5.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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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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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动”次数 |
到现场(0)次 |
|
到现场(0)次 |
|
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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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3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3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法定办结时限(30)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
|
|
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职工人事档案
2.退休公示表
|
具体材料(2)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职工人事档案
2.退休公示表
|
具体材料(2)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职工人事档案
2.退休公示表
|
具体材料(2)份 |
|
|
|
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审核3.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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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动”次数 |
到现场(1)次 |
|
到现场(1)次 |
|
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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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15)天 |
承诺办结时限(5)天 |
法定办结时限(15)天 |
承诺办结时限(5)天 |
法定办结时限(15)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
|
|
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居民身份证
|
具体材料(1)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
具体材料(1)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
具体材料(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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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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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动”次数 |
到现场(0)次 |
|
到现场(0)次 |
|
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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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申请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45)天 |
承诺办结时限(5)天 |
法定办结时限(45)天 |
承诺办结时限(5)天 |
法定办结时限(45)天 |
承诺办结时限(1)天 |
|
|
|
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
具体材料(3)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户口簿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
具体材料(2)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户口簿
|
具体材料(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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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2.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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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动”次数 |
到现场(0)次 |
|
到现场(0)次 |
|
到现场(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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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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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注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 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条:参保单位因 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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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 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七条:社保经 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社会保险权益。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 和支付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内容。 |
|
|
| 3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 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七条:社保经 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社会保险权益。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 和支付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内容。 |
|
|
| 4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 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七条:社保经 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社会保险权益。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 和支付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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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未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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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失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 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 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 年……。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 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二条:社保经 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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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申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 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 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 年……。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 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二条:社保经 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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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 3.《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 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 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 续工龄满10年的……。 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5.《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 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 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6.《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全文。 7.《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七条:参保人 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8.《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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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 算……。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 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第八条:参保人 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第四条:参加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 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4.《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全文。 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 号) 全文。 6.《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全文。 7.《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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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申请 |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参加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 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 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 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转入地乡镇(街道)事务所审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 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和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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