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月6日,安编发(1989)2号文件,撤销安化县劳动人事局,分设安化县劳动局、安化县人事局。 1995年1月7日,安发(1995)1号文件,县直机构改革中保留“安化县劳动局”。 2000年9月20日,安编办发(2000)12号文件,将县劳动局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划归县技术监督局。 2001年11月15日,安字(2001)18号文件,县直机构改革中更名为“安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2年4月,安编发(2002)46号文件,明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 2011年4月,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化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益发〔2010〕24号)和《中共安化县委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化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发〔2010〕5号),安编发〔2011〕17号文件,明确设立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3年8月19日,安办〔2013〕31号文件,由县督查局负责全县绩效考核工作。 2013年10月8日,安编发〔2013〕26号文件,将由县卫生局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职责划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5日,安办〔2019〕44号文件,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初审初校:马 强 复审复校:刘书谋 终审终校:刘少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