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安人社监罚决字〔2025〕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0 09:38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数: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人社监罚决字〔2025〕1号

  安化县蜗牛草电竞馆(个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23MA4QX0DY9J,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东坪镇城南区陶澍大道华莱城8栋F108-F138门面,经营者:侯佳辛):

  经查,你单位存在如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你单位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6日存在违法招用未成年人谌若男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侯佳辛调查(询问)笔录、谌若男调查(询问)笔录、2024年安化县蜗牛草电竞馆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佐证。

  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现依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第十一条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2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款请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户名安化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化县支行;账号943000010003068888。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威

  联系电话:0737-7822110

  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269号一楼东侧劳动监察室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


初审初校:刘  伍

  复审复校:刘少岩

  终审终校:龙星乔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