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1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700元/月;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7元/小时。适用时间从2024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印发
初审初校:刘立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