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化县纪委对近期查办的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安化县梅城镇茅田铺村原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喻子球挪用公款案。2007年至2014年,喻子球在任梅城镇原联丰村村主任兼出纳、茅田铺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出纳期间,先后挪用原联丰村、茅田铺村公款共计155819.68元用于个人开支。喻子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2.安化县江南镇存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贺三元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2015年,贺三元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儿子的名义虚报危房指标,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另在工作中违规收受村民感谢费2000元。贺三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化县森林公安局烟溪派出所原负责人夏利民吃拿卡要案。2014年底和2015年底,夏利民在安化县森林公安局烟溪派出所负责期间,先后收取案件当事人赞助款12000元用于该所公用开支。夏利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上述3例案件反映出,有的基层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特权,当作谋取个人私利或小群体利益的工具,无视党纪条规、法律约束,背离党的宗旨,大肆侵害群众利益,必须予以坚决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源头防范,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基层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促进基层权力阳关规范运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涉农补贴、征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坚决惩治索贿受贿、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雁过拔毛”行为,确保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扶贫、涉农惠民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