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暨赫山区委交叉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安化县委巡察办 作者:刘吉辉 发布时间:2024-07-09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

  近日,根据县委部署,3个县委巡察组和赫山区委交叉巡察组分别向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暨赫山区委交叉巡察的11家县管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分管(联系)县级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履行职能责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有的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够;有的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全面,产业发展动能不足,污染防治还有短板;有的防范化解风险有不足,隐患矛盾较大;有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一些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大,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有的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有的对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不够重视,存在敷衍整改的情况。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要求、纪律要求、履职要求,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强化政治担当,通过扛稳抓牢整改主体责任、真抓实干细化整改措施、严督实导强化整改落实,全力保障巡察整改的工作成效,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深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及时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扩大整改成果,努力绘就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县委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督促,对在巡察整改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通报典型。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