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0 11:28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参与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与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参与项目选址踏勘、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预算审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

法定代表人

夏镇球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23

63.23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环境污染销号工作 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工作。制定了《安化县自然资源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方案》,制做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点位、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牌》38块;积极进行隐患排查,上一轮中央环保督查信访反馈涉及我局的24个信访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信访不反弹;积极进行信访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反馈涉及我局牵头或参与整改的7个问题,都按时按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71号)文件,关于建立生态修复年度验收制度的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动态监管,督促新建和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履行“边生产、边修复、边治理”义务,我局积极督促矿山企业在湖南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监管系统中填报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修复计划,上传年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部署图,已完成年度修复计划审核的矿山4个;12月份正在开展年度修复计划填报4个。 三、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情况 根据省厅下发《关于开展我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01号)文件,我局积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排查工作,按时按节点完成。 9月6日至9月12日完成室内初步遥感图斑分类核定;9月13日至9月22日开展野外实地核查;9月23日至10月18日核查系统填报;10月31日前我县528个图斑已全部完成省级核查; 11月22日我县发布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有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认定公告。认定历史遗留未修复的图斑49个,未修复图斑面积60余公顷;认定有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未修复图斑15个,未修复图斑面积23余公顷。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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