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县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河长制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流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各级河长制工作。负责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履行《河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全部职责;负责编制河道清障、治理、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县管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协助县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的许可审查;负责河道砂石资源管理,协助依法征收河道砂石资源有偿出让费;协助搞好城市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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