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乐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3 15:26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乐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安化县乐安镇乐桥社区

法定代表人

刘胜利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乐安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13

81.13

网上名称

安化县乐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1.全年共计开展自然资源巡查115次,下达停工通知20份,成功制止破坏耕地2起,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宗。 2.全年共计展开林业巡查38次,成功制止林业违法行为16起,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整治2次,销毁涉疫木材32立方。 3.社会抚养费的代征,对全镇的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公共场所、宾馆、酒店进行了卫生监督。 4.为了规范城镇秩序,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清理占道经营行动5次,为了规范赶集秩序,配合应急管理办开展行动90次。 5.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配合镇应急管理办对全镇范围内个体经营门店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进行清理,出动人员4人,组织专项行动3次,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并集中销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16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加强对全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的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共计开展36次,发现和及时制止违法捕捞行为2起,对违法涉渔行为严厉惩处,绝不手软,维护生态平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到2026年4月14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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