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常态化防控。制定行业专项防控方案,明确分工,分成坝上、坝下工作组,轮流安排专人驻守柘溪、平口客运码头等重点区域,督促落实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定期对渡口码头进行巡查监管,并与涉水乡镇进行了工作对接,要求乡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渡口的疫情防控管理。(二)船舶污染防治。督促安化县航运总公司、湖南资江航运有限公司2家客运企业完成共46艘客运船舶的船舶防污染处理装置安装。组织客运企业改造了二艘集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备为一体的收集处理船。(三)行业防汛备汛。春运和防汛期间,通知辖区各单位、船舶做好备汛、防汛、预警、值班等相关工作,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企业、船舶发送通航环境、水文气象预警信息9次,发布停航封度信息2次。通过监控电话提醒船舶经营人80余次,监控现场纠正违章5起。实现行业安全平稳度汛。(四)水上交通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根据党组工作部署,水运事务中心联合执法大队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起草了官新高速“三无”运输船舶整治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方案》、《通告》,严厉查处和打击无证航行、超载航行等水上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共投入执法及监管人员1677人次、出动执法艇156艘次、执法车辆378车次,检查船舶397艘次;共查处违法行为案件49起,罚没入库50.2万元;另有4起无证驾驶船舶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还加强了对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超载、夜航等现象的打击处理。共立案查处6起,移送公安部门1起。通过整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五)强化乡镇自用船舶监管。呈请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安化县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自用船舶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牵头组织了第一期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驾驶技能培训班,10月至11月分批完成10个涉水乡镇(含国有林场)1891名乡镇自用船舶驾驶员培训。积极向县人民政府争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经费,牵头组织向全县10个涉水乡镇共计2577艘乡镇自用船舶发放8535件救生衣和救生浮具。(六)行业项目建设。我县共56处渡口规范提升任务,今年3月份水运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渡口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对每个渡口标志标牌、停航封渡线、风雨亭、防护栏、路面状况等存在的问题列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治任务。渡口改造计划任务共六处已全部完成。同时完成柘溪客运码头36米钢制多功能新趸船建造,已于今年6月底投入营运,解决了旧有趸船污染防治不达标和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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