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月形山林场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7 09:32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月形山林场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安化县东坪镇萸江路月形巷57号

法定代表人

张务农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差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

15

网上名称

安化县月形山林场

从业人数

1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变更了法人代表

2021年,我场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相关宗旨和规定积极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森林资源的管护 我场经营总面积72.3亩,其中国有生态公益林面积51.5亩,经济林10.4亩。我场对这些森林资源加以管护,强化责任落实到位,将山头地块落实到人,每年进行夏、秋两季抚育,对病虫害进行预测预报,及时清理病虫木及雪压材,改善林木的外部生长环境,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持续增长。 二、加强护林防火工作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是林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张贴标语、新建宣传牌的形式大力进行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然。 2、严禁野外用火,加强主要入山路口的火源管理,入山人员须扫码进山。 3、建立民情、社情反馈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三、提高公共服务意识,搞好林场的保洁及文明引导工作,给来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四、搞好本辖区内的维稳、综治工作,配合各级各部门搞好其他事务性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