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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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井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计划,指导小城镇建设 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镇(乡)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承担重点村镇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等工作 负责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负责特色小城镇的创建,培育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 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编制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承担全县村镇建设情况综合 业务统计和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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