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站在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注重抓好监测技术人员的自身建设,努力开拓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合作方法,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技术支持和监督作用,强化环境监测管理,提高监测工作质量,顺利完成了各项监测工作和任务,今年我站共出具监测数据1082个,监测报告61份,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环境质量监测 1、空气环境质量情况 我县2022年1-12月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数据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优良天数360天,优良率98.6%,PM2.5月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PM10月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9,全省90个县(市)排名10名,全市排名第1位。 2、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 目前我县有1个国控监测断面(平口)、6个省控监测断面(柘溪水库、株溪口、京华村、渠江入资江口、敷溪、沂溪)和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红岩水库、安化县城南水厂),共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 2022年1-12月,国控断面(平口)的水质达到了地表水(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和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达标率为100%;6个省控断面,从每月监测结果来看,年均值达到了Ⅱ类水质标准;我县境内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稳定达到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 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1、2022年为“十四五”第二年,我站根据省厅下发的《2022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对江南镇黄石村和奎溪镇银玄村设点进行地表水、环境空气、土壤的监测,除此两村庄之外另在羊角塘镇王家坪村设置养殖污染控制断面,“十四五”期间所测村庄不再变更。今年农村环境监测我局已委托广电计量(湖南)有限公司完成,并按时将数据上报至平台。 2、根据省厅方案的要求,对农村千吨万人18个水源地进行了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采样一次,全年 4 次;地下水水源地每半年采样一次(前后两次采样至少间隔 4 个月),全年 2 次。该项工作我局已委托湖南正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并按时将数据上报至平台。 3、完成了全县水功能区38个点的地表水采样和检测任务,水功能区每2个月采样一次,全年6次。 三、环境执法监测 1、省控重点排污企业监测:该项监测工作由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一至四季度监测数据已上报至省重点排污企业信息平台。 2、根据环境执法的要求,我站完成了对安化县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每月一次)、杨林石煤场(每月一次)、羊角塘镇善溪流域(每月一次)、樟溪河流域、归水河流域、百选石煤矿、天逢养殖场、永兴钨业等企业及流域的监测。 四、应急监测 因上游娄底的原因,资江流域安化段锑浓度异常,根据益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制定的监测方案,4月13日起开始对资江安化段(株溪口、京华村)进行采样监测,每三天一次。 五、质量管理工作 1、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满足相关要求。本年度已委托华维计量检测公司完成站内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工作,确保在用仪器均在有效检定/校准期内; 2、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今年已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的培训;积极参加由省中心组织的“全员全装、深训精训”培训活动。 3、积极开展和参加能力验证及各项考核活动,今年9月市站组织的持证上岗考试和9月省站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我站均顺利通过考核。 六、存在的困难 1、实验楼由老办公楼改造而成,水、电、通风均不符合实验楼设计要求,且因受潮,北面墙体全部发霉,一楼、二楼出现墙面鼓包、脱落现象; 2、我站现有人员8人,均是当兵退伍回来,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开展比较困难。 七、下阶段工作 1、按要求完成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并及时上报数据; 2、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大比武,加强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 3、根据省厅下发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确保我站在2025年达到丙类检测机构的要求; 4、按要求完成安化县3个水站(株溪口、城南水厂、红岩水库)拟建地的四通一平工作。 5、2023年我们将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用详实的数据为各项环境决策提供依据,努力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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