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烟溪镇中心幼儿园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9 16:38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烟溪镇中心幼儿园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烟溪镇团结街44号

法定代表人

刘瑞娟

开办资金

180(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安化县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8834

85.727

网上名称

烟溪镇中心幼儿园

从业人数

2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依法办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二、明确办园目标:以“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宗旨,坚持办学方向,以培养幼儿行为习惯、提高幼儿观察力为目标,努力探讨幼儿的发展方向,推动教育不断发展。三、安全教育:制度保证,措施到位;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四、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常规工作管理督导;在扎实的教学研讨中谋求发展。五、保育工作:加强常规卫生消毒的督导检查;努力创设适宜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发挥隐性教育功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六、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借力“输血”,提供学习机会,利用外部力量学习先进经验;“自我造血”,教师通过看书、园本培训等加强自我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有效期:2022年10月21日至2027年10月2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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