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学校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0 16:18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学校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镇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社会服务。

    

安化县平口镇永兴路

法定代表人

张花群

开办资金

35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97.383

5101.911

网上名称

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学校

从业人数

17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我单位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1、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建设,全力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党建引领,扎实开展整建提质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教育教学、未成年人保护、德育、安全、工会、妇联、团队、课后服务、中学项目工程、关爱留守儿童、送教上门、课后服务、利剑护蕾、清廉学校建设、党建带队建团建等工作。 3、大力推进校本研训和新教师培训,全面实施“双培”工程,抓好常规教学。 4、营造氛围,打造书香校园,着力培养学生德知体美劳全面发展。 5、为教师搭建自我展示平台,发挥党员干部先锋作用,抓好一线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6、认真做好并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学校建设、职业道德等学习教育和活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20231109-20281108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2023年度考核为合格单位。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