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0 15:30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安化县劳动保障大楼(县城南区)

法定代表人

林森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8

37.8

网上名称

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基本情况 1、案件审理情况 2023年共立案73起,不予立案6起,审理73起,在规定时间结案率98.8%;通过调解结案的达45起,调解结案率达61.5%。 2、主要做法 一是转变观念将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工作始终。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工作的始终,力争调解结案,大大缩短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二是优化办案方式,开启绿色通道。对于群体性案件,开启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疑难重大案件研讨制度和会商制度。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搞好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统一裁判口径,提升案件审理的准确性。 二、存在不足 1、办案力量不够。而现在仲裁院总共才三人,组成合议庭需要四个人,每起案件审理都需要其他股室的同志来参与。 2、基层调解工作力量欠缺。基层人社服务中心退伍安置人员较多,人员更替也快,对基层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少,导致部分人员劳动法律水平不高,影响调解工作开展。 三、明年工作设想 1、坚持不懈地加强调解工作。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大力构筑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切实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将基层调解组织纳入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一如既往地提高仲裁员综合素质。要适应时代要求努力提升仲裁员办案水平,一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二是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努力打造忠诚、公正、廉洁和勤勉的仲裁员队伍。   3、立足年度绩效任务,努力做好仲裁办案工作。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确保仲裁案件及时结案,绩效任务全面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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