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0 15:35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井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计划,指导小城镇建设 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镇(乡)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承担重点村镇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等工作 负责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负责特色小城镇的创建,培育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 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编制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承担全县村镇建设情况综合 业务统计和档案工作。

    

安化县东平镇城南区雪峰湖大道928号

法定代表人

陶宇航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

2

网上名称

安化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1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3年,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村镇建设事务各项工作,现将 2023年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工作总结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行动。根据中共安化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安化县关于做好2022-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安委乡振组发〔2022〕6号),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从2月底开始经过村、镇、县三级对已脱贫户、低收入群体等对象开展危房鉴定排查,我县申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406户,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406户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已全部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并完善开工信息。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年末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动态监测,全县共计完成动态监测系统录入55723户(任务完成数全省排名第三,任务完成情况全市排名第三),各项工作得到省住建厅村镇处的高度认可。 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 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是全省一项重点工作。2023年4月份,联合县总工会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共计培训农村建筑工匠138名,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工匠队伍的业务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美丽宜居乡镇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我县按照《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乡镇(管委、区、场)人民政府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民住房的用地、规划、建设等监督管理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发放乡村规划许可证,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县住建局对农村房屋建设按照不少于总量的20%的要求进行抽查。全年完成集中抽查180栋,随机抽查55栋,累计完成抽查335栋,所有抽查情况全部按要求录入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建立了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审批程序、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动态巡查制度、农村村民违法建房举报制度、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联系会议制度和规划例会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并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并建立了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台账。 三、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1.顺利通过各阶段考评。顺利通过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一、二、三阶段考评。2023年共计迎接省、市级大型检查7次,抽查的所有检查样本,改造质量高、改造成效好,户户住房均合格,未发现人住危房、危房进人情形,抽查情况总体良好,得到了省市检查组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认可。。 2.有序推进自建房隐患核实及整治工作。全县共排查居民自建房21.55万栋,其中经营性居民自建房11494栋,非经营性自建房204014栋;排查发现隐患房屋共计7394栋,其中经营性房屋6364栋,非经营性房屋1030栋。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住建、消防、自然资源、市监四性部门通过任务分解,已经全部在系统内完成销号。其中141户CD级自住自建房采取工程性措施销号全市率先完成,11494栋经营性自建房明白卡张贴完成时间比市定要求提前五天完成。空心房和闲置房等已采取封控警示、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3.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评估鉴定为C、D级的339栋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回头看”,建立“一栋一策”,采取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改、改彻底,完成系统销号。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9月15日,安化县住建局召开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下放工作会议。各乡镇主要领导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委托内容明确了委托执法区域范围、执法权限以及双方权责事项。受委托单位需在其辖区内,以县住建局的名义履行委托事项目录涉及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自建房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协同联控、全链管控、闭环封控的工作体系。9月22日,安化县委副书记、县长潘文剑、副县长瞿永红组织全县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召开全县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推进会,并开展居民自建房住建审批业务培训会。会议主要组织学习了湖南省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理管理指南和湖南省限额以下民居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并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学习。 四、传统村落保护 全年对全县14个传统村落进行挂牌标识,为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正在委托专业机构对黄花溪村、马路溪村、洞市老街3个历史文化名村和唐家观历史文化名街进行保护规划编制,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古建筑严加保护管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效,充分展示传统村落和优秀传统文化魅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