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全面启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
作者:林美艳     发布时间:2022-12-09 13:59     信息来源: 安化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数:

“现在政策真是太好了,我真没想到在医院购药能直接享受到门诊报销政策,报销了70%呢!”,陈女士从医院出来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分享了她的购药报销经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点赞。

陈女士作为一名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加的单建统筹退休职工医保,一直以来只能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没想到职工医保门诊政策调整后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切实地感受到了医保门诊待遇的好政策。

12月1日起,我县全面启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目前我县41家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开通了该项门诊报销工作。截止到12月6日,我县报销已经达900人次以上,该次政策的实施主要涉及三方面:

一是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报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普通门诊统筹在职职工最高可享受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可享受2000元。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报销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无起付标准,按70%报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报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报销。报销金额=(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二是个人账户划入政策调整。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2023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75元/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单建统筹参保人员不划个人账户。

三是启动家庭共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除了供参保人购药、就医外,经本人授权,其家庭成员也可共济使用。允许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消费,进一步提高了普通门诊保障水平,提升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

(参保职工在医保大厅了解相关政策)

责任编辑:新闻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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