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安化县嘉湘记餐饮店 签订《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作者:谢凌云     发布时间:2024-07-05 11:31     信息来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数:

  为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拥军优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7月4日,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安化县嘉湘记餐饮店签订《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协议商定,现役军人凭军(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优待证,军队离退休干部凭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退役军人凭优待证到嘉湘记餐饮店进行餐饮消费(不含烟酒与早餐),享受8.5折结算,但不享受其他多层活动优惠。

  签约仪式结束后,安化县嘉湘记餐饮店负责人夏稳汉表示:作为安化县首家“惠军优待”的拥军餐饮店,这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社会责任,门店必将坚决履行“惠军优待”服务承诺事项,用心提升品质、用情做好服务,让安化县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获得家门口的实惠,让大家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尊崇和关爱。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胜刚表示:嘉湘记餐饮店作为全县首家“惠军优待”拥军餐饮店,这充分彰显了门店老板积极履行社会拥军的责任和担当。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加强与各企业的沟通协作,搭建好服务平台,积极为广大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多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持续开创安化县社会化拥军优抚工作新篇章。

  初审初校|谢凌云

  复审复校|郭 辉

  终审终校|刘胜刚

责任编辑:谌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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