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在资江流域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是渔业资源修复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公证处、县森林公安局、县检察院、县融媒体中心、县城南区事务中心共同参与,在资江一桥南区桥头及株溪口电站唐市社区资江河段两处放流点共投放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常规鱼类及湘华鲮共计130万尾。
此次活动的开展后一个星期内放流点处水域实行禁渔管理,县渔政管理部门将组织力量在放流水域进行昼夜巡逻和检查,禁止一切捕捞活动,严禁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确保鱼类资源增殖放流得到实效。
初审初校:赵妙芳
复审复校:谌晓波
终审终校: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