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我县范围内的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的,请向安化县水利局反映(电话:0737-7224705)。
附件:1.安化县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pdf
2-1.安化县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图集(第一册).pdf
2-2.安化县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图集(第二册).pdf
2-3.安化县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图集(第三册).pdf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