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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城城区开展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6 15:47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数: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县城城区开展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东坪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精神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办》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前发布公告”的规定,我县决定202111月1日在县城城区(含县城南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111月1日上午9:309:49。

二、鸣放载体

城区全部防空警报器。

三、鸣放标准

1.第一次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第二次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第三次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每次警报鸣放间隔时间为5分钟,共19分钟。

四、工作要求

1.10月27日起至31日止,连续5天,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化新闻联播、安化广播电台、中心城区电子显示屏发布警报试鸣公告,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张贴警报试鸣公告。

2.融媒体中心、公安、城管、供电等部门和设有防空警报器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人防部门做好警报试鸣工作。

3.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立即传达,相互转告,做到家喻户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月25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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