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城区开展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6 15:47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数: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县城城区开展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东坪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精神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前发布公告”的规定,我县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在县城城区(含县城南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1年11月1日上午9:30—9:49。 二、鸣放载体 城区全部防空警报器。 三、鸣放标准 1.第一次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第二次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第三次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每次警报鸣放间隔时间为5分钟,共19分钟。 四、工作要求 1.从10月27日起至31日止,连续5天,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化新闻联播、安化广播电台、中心城区电子显示屏发布警报试鸣公告,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张贴警报试鸣公告。 2.县融媒体中心、公安、城管、供电等部门和设有防空警报器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人防部门做好警报试鸣工作。 3.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立即传达,相互转告,做到家喻户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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