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的指导意见》(湘生环委办函〔2023〕3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关于修复有责任主体矿山面积12.72公顷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2023年完成有责任主体矿山面积12.72公顷修复任务。
二、整改目标
完成有责任主体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2.72公顷,通过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恢复植被减轻水土流失,改良矿区土壤质地,消除地质安全隐患,实现矿山废弃地土地资源的再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整改措施
1.对地形地貌景观进行修复,包括拆除工程和场地平整工程。
2.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包括土壤重构工程和植被重建工程。
3.进行配套工程建设,包括修建排水沟和沉淀池。
四、整改完成情况
矿山业主通过聘请技术单位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工程。拆除矿山建筑3处,矿山设备2套,场地平整约37980平方米,废石堆清除3566立方米,废渣回填5532立方米,覆土15610立方米,修建排水沟约500米。完成修复面积12.72公顷。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7224701
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