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县城城区开展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东坪镇人民政府,县城南事务中心,县直各单位:
为教育人民勿忘国耻,警醒世人居安思危,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23年11月1日在县城城区(含县城南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3年11月1日上午9:30至9:49。
二、鸣放载体
城区全部防空警报器。
三、鸣放标准
1.第一次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第二次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第三次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每次警报鸣放间隔时间为5分钟,共19分钟。
四、工作要求
1.自10月27日起至31日止,连续5天,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化发布、安化新闻联播、安化广播电台、中心城区电子显示屏发布警报试鸣公告,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张贴警报试鸣公告。
2.县融媒体中心、公安、城管执法、供电等部门和设有防空警报器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人防部门做好警报试鸣工作。
3.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立即传达,相互转告,做到家喻户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