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云台山英雄公园、田庄乡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区保护范围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9 15:53 信息来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数: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或管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烈士纪念设施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提出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目前,安化云台山英雄公园、田庄乡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区保护范围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范围公告如下: 设施名称:安化云台山英雄公园 设施地址:马路镇云台山村 主管部门: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英雄公园事务中心 保护级别:县级 保护范围:公园环园道路环线内 设施名称:田庄乡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区 设施地址:田庄乡文溪村 主管部门: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田庄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级别:县级 保护范围:东至挡土墙、西至文溪村文中片蒋兴家山界、南至文溪村文中片蒋兴家山界、北至文中片五组山交界处 保护要求:安化云台山英雄公园、田庄乡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区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广场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广场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在烈士纪念广场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活动的,烈士纪念广场保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非法侵占烈士纪念广场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广场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安化云台山英雄公园保护范围勘测定界图 2、田庄乡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区保护范围勘测定界图 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1 安化云台山英雄公园保护范围勘测定界图
附件 2 田庄乡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区保护范围勘测定界图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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