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的通告(梅城镇、大福镇)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31 09:47 信息来源:县交管大队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水平,维护良好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整治交通违法顽瘴痼疾,我队启用一批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设备通告如下:

一、新增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30日为宣传告知日,2026年5月1日0时启用。

二、抓拍违法类型

违反规定停车的(违法代码10396)

三、设备编号及设备地点

设备编号

所在地点

430906000000090044

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望城北路与G207线的交叉路口

430906000000090102

安化县烟溪镇向东路的双塘街路口至云景烟花店路口路段

430906000000090138

安化县柳溪西路的迎春路路口至东坪中学路口路段

430906000000090140

安化县柳溪西路的迎春路路口至东坪中学路口路段

430906000000090182

安化县城南区石屏路的雪峰湖大道路口至陶澍大道路口路段

430906000000090185

安化县大福镇福民街与粮站路交叉路口

430906000000090186

安化县大福镇福民街与古桥路交叉路口

430906000000090189

安化县大福镇永和路与古桥路交叉路口

430906000000090190

安化县大福镇永和路西至古桥路口路段

430906000000090191

安化县大福镇永和路西与长高线交叉路口

四、处罚办法

对驾驶机动车在上述路段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电子抓拍违法行为证据,依法处罚。

 

 

 

一审:姚立君

二审:黄联辉

三审:谢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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