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编而成。本年报由概述(即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6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全县各级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各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1.规范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如2016年3月,为保护我县柘溪库区水生态环境,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就柘溪库区网箱和拦网养鱼生产退出问题征求两代表重要意见进行网上问卷调查,经过多轮讨论研究,出台了《安化县柘溪库区网箱和拦网养鱼生产退出实施方案》。
2.启动执行公开。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落实了行政处罚决定上网公示要求,在网上公开重大决策实施方案、工作情况、抽查结果、整改情况,并在网上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实现工作单位与行政相对人的互动。
3.加强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县政府以文件、政府公报、门户网站的形式,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各部门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扶贫、财政资金、社会救助等信息按要求在部门网站或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4.梳理服务公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县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经过调查组梳理、核查,确认截止2016年底我县实有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297项,其中行政许可187项,管理服务110项。同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设置网上办事大厅,为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打基础。
5.落实结果公开。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专业评估公司、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跟踪反馈和科学评价。如财政投资项目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结构进行协作评审和审计初审,并将评估、初审结果向社会公开。
6.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近年来,我县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突破,特别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县级财政信息、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保、招投标等涉及社会经济和民生的信息公开工作上得到了加强。一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和任务要求,在安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了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开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决算信息、预算执行情况信息、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等内容。二是积极推进涉及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产品质量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把整治地沟油、保障环卫工人作业时段交通安全等专项工作列为政风督办工作之一,通过新闻媒体请全社会开展监督;在第一时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三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程序、房源、分配对象,以及数量、建设、管理等环节全过程向社会公开,确保受益群体利益最大化,把好事办好。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安化县人民政府制定《重要政策解读制度》、县委宣传部制定了《安化县舆情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设置舆情在线、政民互动、县长热线,截至目前发布回应信息745条。采用领导解答、专家解读、媒体专访、资料宣传等形式,对农村低保、廉租房进行了政策解读。县政府门户网站配合水利砂石管理开辟嘉宾访谈栏目,县电视台进行专访,制作专题片开展政策宣传;2016年6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政策问答的方式印发《不动产登记资料册》,深入解读和宣传不动产权属登记相关政策规定。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县委、县政府出台《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专门工作班子,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新闻发言人、分管宣传工作的副部长为发言人助手,对涉及全县的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广泛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澄清传播事实真相、解读有关政策、宣传应对措施、处答复置结果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全县社会的稳定。乡镇和县直部门也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于特别重大的事件,县委、县政府更是积极回应。
(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县人民政府站在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战略高度,重视支持政务公开工作,注重制度建设,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安化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安化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安化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安化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安化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安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评制度》、《安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安化县人民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制度》、《安化县政府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安化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关联方列席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6项,政府重点信息工作28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37项,乡镇信息公开24项。配合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制定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网站信息联络员、分管领导的业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5188条,其中政务动态4237条,政府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0条,网上办事等847条,政民互动260余条,“时政要闻”栏目转发992条,更新舆情在线110个单位2000余人次信息,政府参加和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公布了137个单位的行政权力运行相关制度和流程图,公开了137个单位的“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45个政府采购招标情况,40个重大项目工程招标情况,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书0件,全部依法答复。
四、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 年,县人民政府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的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网站和信息公开工作可有可无,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延缓公开、选择性公开等现象。协调、监督网站建设时,个别单位认为“网站关掉就关掉,不用还好些”,信息公开无关紧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边缘化,无关紧要。工作人员兼职,流动性大,责任不明,分管领导、信息联络员队伍残缺不齐。加之信息公开业务性、政策性相当强,人员异动后工作难落实。
2.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主动公开不主动。信息公开责任主体缺位,3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密审查、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等制度规定几乎成为毫无约束力的闲谈白话。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县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个别子站“四不”现象仍有存在。二是重点公开不经常。党政文件、人事信息、重大项目、财政资金、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有遗漏。三是政策解读疏于运用。信息发布、在线解读、答记者问、专家解读等政策解读形式尚处在启蒙阶段。
3.政务公开监管乏力。一是考核权值小,虽然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但4分的权值比重不大,微不足道,考核监督效应大打折扣。二是内部监管缺失,大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没有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三是监管手段欠缺,问责机制没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大多数单位虽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配备了意见箱,但群众知晓率低、参与度不高。
4.“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发滞后。一是门户网站主站与子站之间存在壁垒,信息推送受阻,子站和主站内容更新不同步。二是外网与专网没融合,不能信息共享,实际工作中需要重新导入,增加工作难度。三是网上办事开发进程缓慢,目前实际网上办事只有一项。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学习宣传,增强对“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认识,充分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让信息公开成为常态。
2.着力推进“五公开”。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的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防止政务公开工作一阵风,应付了事,切实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积极筹建“政务超市”。解决当前县政务大厅场地限制问题,实现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政务中心之外无审批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培训指导,推行代办机制,方便群众办事。
4.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放管服”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发挥省直管县政策优势,争取权力下放,做好主动衔接。落实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梳理更新。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积极推行高效便民的贴心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5.积极发展电子政务。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推动专网与外网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和网络连通,大力开发网上办事大厅,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18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8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2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6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0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26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2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8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