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化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1 09:09 信息来源: 安化县财政局 浏览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省、州、县有关政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这六个方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县财政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股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系统网站建设,专人维护管理,定期对网站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充分发挥网站便民、快捷、准确的信息传输作用。二是结合发展形势和阶段性工作确定报送重点,加强业务学习和政策宣传,及时引导政务信息报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三)依托其他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一是充分利用机关办公场所进行公开。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置电子大屏幕,宣传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财政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二是依托新闻媒体扩大公开范围。利用各个新闻媒体宣传,公开宣传财政信息,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知情权,促进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全面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规划计划等,及时性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完善,内部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公开。对涉及公众最关注的财政政策、财政惠民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在遵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全县及指导各部门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监管,推动工作落实。与公众开展交流互动,倾听公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责任编辑:湖南科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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