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6 15:56     信息来源: 梅城镇     浏览数:

 

 

第一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执行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节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育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本级政府内设办公室9个,乡镇站所9个。内设办公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站、扶贫工作站、安管办、综治办、民政所、交通建设办、城管环卫与农整办、武装部, 乡镇站所为农机站、农技站、村镇建设站、畜牧站、文化站、卫计办、企业办、人社中心、经管站。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总计4,31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万元,下降1.54%;支出总计4,31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关于湖南省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4,31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27万元,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4,31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4.21万元,占72.13%;项目支出1,203.06万元,占27.8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1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万元,下降1.5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1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4,058.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万元,下降1.7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58.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69.94万元,占38.68%,公共安全支出(类27.65万元,占0.6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55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4.30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类)263.5万元,占6.5%,节能环保支出(类)255万元,占6.3%,城乡社区支出(类)458.17万元,占11.28%,农林水支出(类)1,157.4万元,占28.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2.7万元,占0.32%,住房保障支出(类)236.08万元,占5.8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7万元,占0.17%,其他支出(类)54.97万元,占1.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159.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奖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交通费用。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01.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市民休闲场所建设)。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27.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一村一辅警误工补贴。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0.5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3.28万元,主要用于劳务站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88.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财政拨款支出48.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抚恤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4.01万元,只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145.42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办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福利支出、办公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4.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4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41.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财政拨款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67.38万元,主要用于经管站、村镇建设站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财政拨款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事务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财政拨款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86.81万元,主要用于农机站、农技站、经管站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第七批市级扶贫资金。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财政拨款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禁伐省级补助。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财政拨款支出48.72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生态公益林补助。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财政拨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水毁河堤、公路、桥梁维修、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财政拨款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市级专项扶贫资金。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财政拨款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3季度清退人员财政扶贫贴息。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4.65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批市级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户产业再帮扶。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662.1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村社区运行经费。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办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财政拨款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112.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决算单位公积金缴纳。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财政拨款支出7万元,只要用于村社区运行。

3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六、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2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43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8.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万元,下降15.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8.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万元,下降15.64%。主要原因:基金收入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城乡社区支209.49万元,占81.08 %。

其他支出49.07万元,占18.9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09.49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4.0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信贷清退人员贴息。

3.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彩票公益基金。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云河村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八、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97万元,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厉行节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占1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17万元,占89.87%。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厉行节俭。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护)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71.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12批次,接待189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我镇立足事实,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对建章立制进行了初步的订制,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对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管理。开展绩效运行跟踪全过程监控,认真组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我镇的努力下,2019年的“三公”经费相较2018年下降了7.9万元,这是我镇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之后的一大重要收获。2019年以来,在“三公”经费的申报审核使用的过程中,我镇严格执行各项规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在我镇的努力下,2019年的“三公”经费相较2018年下降了7.9万元,这是我镇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之后的一大重要收获。2019年以来,在“三公”经费的申报审核使用的过程中,我镇严格执行各项规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52.21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收入总计4317.27万元增加2665.0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性基金258.56万元,年中村级运转经费、扶贫专项资金等财政拨款追加

本部门2019 年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52.2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317.27万元增加2665.0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支出决算数为258.56万元,村级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有追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21万元,较上年减少538.42万元,减少26.3%,主要原因是:电费、水费、三公经费、工会经费等金额有所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202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2.6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梅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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