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南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05 16:01     信息来源: 安化县城南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城南区工委、管委高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南区政务服务,全方位做好政策解读,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4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0

13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74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2

109556.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责任编辑:县城南区
打印[打印] 收藏[收藏] 纠错[纠错] 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