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1 15:30     信息来源: 安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现将我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安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389号;邮编:413500;电话传真:0737-7224923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政务公开职责职能。定期加强工作调度会商,推动实现政务公开领导专班会议常态化和制度化,通过局党组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对上级工作指示要求进行再传达、再学习。

    2.推进平台建设。完成县辖域内97个部门单位、23个乡镇、433个村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和应用,并在每个村(社区)统一安装了路由器进行统一管理。电子政务外网远程审批办公VPN系统完成部署。顺利完成安化“雪亮工程“三期项目验收,完成现代农业产业园的相关平台以及农产品溯源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

    3.强化工作责任积极献言建策,完成了对《益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意见征求,提出的意见建议被纳入《益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县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安化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意见征求情况,根据实际,在《益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印发<安化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政公〔2020〕1号)文件,适当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并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本全县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4.丰富公开举措。一是强化工作宣传报道。积极完成市《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期刊征稿,按月报送稿件,其中《安化县通过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验收》、《安化多维并举推进行政审批“体验办”》等在期刊上发表。二是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2020年以来,完成行政复议1次,收到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例。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5月21日,组织26个县直单位和东坪镇在陶澍文化广场举行政务公开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60余块,悬挂横幅4条,各部门现场解答、受理群众来访或咨询近200件次。同时,指导各乡镇自行组织开展多元化政务公开集中宣传活动,有的乡镇还开展了知识讲座、举办征文活动,政务公开知识比赛等活动。

    5.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完善《安化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五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流程;制发《安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划和文件,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要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督促引导政府各部门负责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把公开融入政务服务全过程和权力运行全流程,解决群众查找不便、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确保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强化政务公开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6.推进两化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认真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公布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统一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4

3353.815811 万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内容还需更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按照相关规定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细化公开内容。结合我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化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安政公办〔2020〕1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7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细化公开内容。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 

    2.拓宽公开渠道。大力发挥网络系统信息量大、更新快捷、查询便捷、互动性强、传播广泛的优势,定期登载各类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信息动态等,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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