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8 16:26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浏览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化县柏杨路75号;邮编:413500;联系电话:0737-7223210;传真:0737-72232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公开机制建设等工作,严格把好公开信息内容和质量的关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更新政务信息,定期对政府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有滞后。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等内容的公开工作,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载体,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三是进一步加强统筹部署,做到及时公开、高效公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责任编辑: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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