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滔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6 15:21     信息来源: 滔溪镇     浏览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滔溪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滔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现就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我镇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制度及网站维护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遵循客观、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信息经审批后,应对社会公开。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主要公示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镇政府政务服务大厅、镇政府公示栏、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务公开栏等渠道。

(四)进一步解读解释政策。政府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屋场会、调研走访等方式向群众解释政策;机关各办、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网站或自媒体宣讲政策。年内镇村两级干部及有关部门共进行政策解读16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服务政府建设。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程序不完善三是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1、加强领导和监督。进一步健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政务公开程序。便于相关的人员在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时能按程序进行,尤其是对政务公开的资料要做好相应的整理和建档工作,保存好相关的资料,便于以后的查阅。

 3、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积极响应相关的文件政策,切实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想所需,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在工作中要切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同时要根据政务的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向着更规范,更有效的方向发展,使其能切实起到服务和监督的双重作用。

 

六、其他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责任编辑:滔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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