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7 15:03 信息来源: 安化县司法局 浏览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安化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立足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工作动态52条,法规文件5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机构信息3条,规划计划3条,通知公告5条,行政执法公示4条,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8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无其他需按规定公开或回复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公开信息均需经涉及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的信息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加强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培训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缺少系统业务培训。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收集、更新、发布、审核制度,提质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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