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机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07 17:06     信息来源: 县农机事务中心     浏览数:

县农机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农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拟定农业机械基层组织服务规范。

(四)根据国家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五)承担农业机械技术技能培训;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机械职能技能开发。

(六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七承担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八)负责农业机械购机补贴办理。

(九)协助负责农机机械管理,参与农机救灾抗灾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县农机事务中心
打印[打印] 收藏[收藏] 纠错[纠错] 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