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统计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29 15:47     信息来源: 县统计局     浏览数:


安化县统计局

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2年度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安化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办公室陈立元联系(地址:安化县统计局,邮编:413500,电话:0737-7222310,电子邮箱:ahxt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化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统计信息更好服务社会公众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每月经济预报和经济形式分析,动态发布经济信息和分析预测信息,按年发布《统计年鉴》。

二是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分析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力量不足。因乡镇机构改革,全县23个乡(镇)无统计机构,无统计人员编制,同时统计执法力量也有待加强。二是企业统计人员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从近几年对基层统计的调研可以看出,企业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不强,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统计基层基础存在薄弱环节。乡镇、企业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兼职统计员占大多数,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统计监测研判,为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客观分析我县经济运行情况,加强调研,用数据准确研判经济走势,针对我县经济发展中的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决策“参谋部”作用;数据上报期间紧盯联网直报平台,关注重点企业,做好数据监测预警。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挑战,打造一支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湛的统计队伍显得尤为必要,举办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统计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加大统计人员选拔力度,拓宽选拔渠道,注重从社会招考、机关事业单位选调统计专业人才充实统计队伍,使统计工作更专业化。三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督促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严格按统计方法制度报送统计数据,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四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责任编辑: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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