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化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6 11:05 信息来源: 安化县财政局 浏览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和省、州、县有关政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这六个方面。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组织架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县财政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准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组织架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具体措施如下: 1.设立专门领导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 2.明确职能科室:局办公室被指定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股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工作。 3.建立责任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为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财政系统信息建设:设置专人维护管理,定期对网站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传输中的快捷、准确优势。 2.明确报送重点:根据发展形势和阶段性工作,确定报送重点,加强业务学习和政策宣传,及时引导政务信息报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三)拓宽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我们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范围,让更多的公众了解财政工作动态: 1.利用机关办公场所进行公开: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置电子大屏幕,宣传政务公开、法制宣传、环境保护、文明创建、禁毒宣传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财政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 2.借助新闻媒体拓展公开范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公开宣传财政信息,进一步保障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促进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存在部分问题。主要是:主动性不够、方式不够创新、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对照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样性培训,以学促干,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是完善制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完善财政领域公开清单,整章建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强化监管。将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监管,推动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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