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31 16:41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浏览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安化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减免等信息,2024年,通过税务局官网、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各类信息347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流程,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规范,明确审核流程与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和栏目建设,完成网站栏目更新,完善并及时公开涉税信息公示、机构设置、领导专栏、新闻动态等栏目信息的发布。 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开展监督保障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梳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我们察觉到一些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有待提升。在政策文件发布后,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把控不够精准,导致部分政策信息未能在第一时间传递给公众,影响纳税人及缴费人对政策的及时运用。此外,部分公开信息在内容准确性上存在瑕疵,例如个别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等表述不够清晰,给公众造成理解上的困扰,降低了信息的实用性。 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性不足。当前的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以单向发布信息为主,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渠道不够畅通。公众在浏览信息后,若存在疑问或建议,缺乏便捷有效的反馈途径,导致我们难以及时了解公众需求,无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针对性优化。同时,对于公众已提出的问题,回复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也有所欠缺,影响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力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强化审核机制。重新梳理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政策文件一经确定,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公开。同时,加强信息审核工作,建立多层级的审核体系,在信息发布前,由业务科室、办公室等多部门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检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避免出现错误或歧义表述,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增强平台互动功能,提升公众参与度。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增设在线咨询、意见反馈等互动板块,方便公众随时提出问题和建议。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查看并及时回复公众留言,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准确、全面的答复。此外,定期开展公众需求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在线访谈等形式,主动了解公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的期望,根据调研结果调整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安化县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系(地址:安化县柏杨路75号;邮编:413500;联系电话:0737-7223210;传真:0737-7223210)。
责任编辑: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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