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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梅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6 11:27 信息来源: 梅城镇 浏览数:
2025年梅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梅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电话:0737—74437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梅城镇根据规定,按要求完善公开指南,明确公开内容,落实重点公开,着力以政府信息公开促工作落实、促制度规范、促政府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梅城镇人民政府在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19篇。其中更新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机构职能、镇党政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能、梅城镇简介各1条,发布通知公告7条,行政处罚决定书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事项目录1条,财政预算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梅城镇依法、及时、高效地为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本年度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收受行政复议案件4件,现均已办结。此外,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梅城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复审,重要信息则由主要领导终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力保障公开信息的精准性、权威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细化各自负责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逐项确定公开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积极推动了本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信息公开的细致程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在发布前未进行充分检索核实。其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尚有不足,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率未能达到理想水平,同时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广度也较为有限,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积极性。 2026年,我镇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审核机制。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前审核流程,确保每条信息都经过充分检索和核实,杜绝错误及敏感信息的发布,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质效,同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更多群众参与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反馈,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热线处理情况 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及时登记并移交处理“12345”政府热线信访,2025年全年受理“12345”政府热线581条,全部按时限办理完结。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审:龚 琼 二审:熊 毅 三审:张鹏辉
责任编辑:梅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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