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19 10:42 信息来源: 安化县民政局 浏览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涉及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专人进行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工作,填报各类纸质和网上政府信息。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作为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认真做好本股室、二级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确保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好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主动公布监管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三)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涉及内容包括本部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通过益阳日报、安化电视台、安化新闻网、安化政务网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民政相关法规、政策。同时,积极向上级报送信息,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中包括: 法规文件类3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通知公告类20条,工作动态信息1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依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工本费,2017年安化县民政局未发生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落实。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探索建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制度,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花大力气,坚持做好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及时更新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 我局将继续按照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更好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安化县民政局 2018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