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8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安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把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治情况信息、环境信访处理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作为重点,以点带面,内外并进,逐步深化,积极推进我局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我局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为了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同时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局领导还召开专门会议,提高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克服了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增强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围绕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了政务公开的范畴,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

我局把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作为重点内容。一是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政策法规依据,包括排污费征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二是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审批验收权限、审批验收所需材料、排污收费标准及排污费测算方法;三是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四是公开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工作守则、廉政准则、工作纪律、举报电话、监督复议办法与措施;五是公开在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中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意见、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和处罚结果。

三、不断优化,纵深发展

今年,我局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内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逐步扩展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一是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环境监察大队对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公开,以及实行文明上岗,文明执法,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2015年1月至12月我局共受理环保信访件共237件,其中省环保厅转办5件、市环保局转办25件、市长热线4件、县长热线7件,舆情各类媒体34件、政协人大3件、群众来信2件、来电117件,来访40件 。推进实施了环境信访处理情况向投设人直接反馈制度;二是公开形式由单一向多样转变,由被动向主动的形式转变。设置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及其他事项,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及时发布了《2015年安化县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治情况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建设项目办事程序、资料准备清单等相关资料,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

政务公开是伴随国家政权机关行政管理活动长期存在的一项制度性工作。为此,负责督查的局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同时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注重实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效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方便群众监督,反腐倡廉。对公开的内容须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每次公开后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建立了12369投诉热线专人值班制度和局领导周一信访接待日制度,12369投诉热线24小时开通,并制定了投诉登记和查处反馈制度。以上措施和制度保障了我局政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年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信息公开提出新的要求,仍存在已铺开的工作有些抓得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督办督查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等问题。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各相关环节工作,扎实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进一步推动重点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保障好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

责任编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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